广东证监局表示,科创板根据板块定位和科创板企业的特点,设置了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,市场“进口”更为通畅。如在相关制度方面,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从发行后股本总额、股权分布、市值、财务指标等方面,明确了多套科创板上市条件。在市场和财务条件方面,引入“市值”指标,与收入、现金流、净利润和研发投入等财务指标进行组合,设置了5套差异化的上市指标。不同于上交所主板,科创板企业可能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最近3个会计年度未能连续盈利、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尚未盈利、有累计未弥补亏损等情形。
科创板企业业务模式较新,业绩波动可能性较大,投资风险更高。对此,广东证监局提醒,投资者在参与科创板交易前要了解相关风险特性,根据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客观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,谨慎作出投资决策。对于暂时无法直接交易的中小投资者,切勿通过“黑中介”参与“垫资开户”,可借助投资科创板的公募基金理性参与科创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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